台中一名已婚女性在2023年初報名駕訓班學習駕駛,卻與已婚的駕訓教練發展出婚外情。女子的丈夫因發現妻子行為異常,查看行車紀錄器後發現妻子與教練的親密互動及曖昧對話,憤而提告要求教練及駕訓班賠償50萬元。
根據法院判決書,這名丈夫表示,他與妻子婚後育有兩個孩子,家庭生活原本和睦。然而自從妻子去年初開始上駕訓班後,行為漸漸出現異常,包括經常晚歸、使用手機時避開丈夫,以及外出不願透露行蹤等。
丈夫在懷疑下檢查了家用車的行車紀錄器,發現妻子與蔡姓教練一同出遊,並有親密互動。錄音中顯示兩人不僅有親密行為,還討論過夜計畫,且教練多次使用棒球術語暗示性行為。此外,法官審查社群軟體對話紀錄時,也發現人妻曾向朋友詢問關於教練婚姻狀況的問題。
雖然蔡姓教練辯稱不知對方已婚且否認發生性關係,但無法提出有力反證。法院最終認定教練的行為已超越正常交往界限,破壞了原告的婚姻幸福,判決教練須賠償15萬元。至於駕訓班部分,法院認為教練的行為屬於私人行為,與執行職務無關,因此判決駕訓班無須賠償。此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