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方法院於7月18日裁定,涉及貪污案的南投縣信義鄉長全志堅以75萬元交保。全志堅被控在辦理「403地震民生灌溉蓄水池損壞」工程時,與鄉代會主席李國源向廠商索取93萬元回扣,已於今年3月遭台中地檢署依貪污等罪名起訴。
法院除了要求75萬元保證金外,還限制全志堅住居於南投縣信義鄉住處,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並須接受電子腳環或手機等科技設備監控。法院表示,雖然全志堅犯罪嫌疑重大且否認部分犯行,但因證人已完成交互詰問,串證機會已大幅降低,故准予交保。
在7月17日的開庭過程中,約30多名親友及支持者擠滿法庭旁聽。開庭結束後,當法警準備將全志堅帶回看守所時,其妻想上前擁抱,其他親友也試圖靠近打氣,與法警發生拉扯衝突,場面一度混亂,直到法警迅速將全志堅帶離現場才平息。
根據起訴書,全志堅與李國源涉嫌在2023年4月3日地震後,利用辦理災後重建工程之機,向廠商索取工程款10%的回扣,共計93萬元。台中地檢署經過三波搜索行動後,將全志堅、李國源、公所技士及廠商等6人依貪污、圖利罪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