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蔡易餘因於2016年公開指責國民黨前立委翁重鈞家族壟斷軍糧業務獲利11億元,遭翁重鈞提告求償200萬元,經過9年的法律訴訟,最高法院日前做出最終判決,確定蔡易餘無需賠償。
此案源於2016年12月28日,蔡易餘在立法院記者會及隔日政論節目中指出,翁重鈞家族經營的玉豐糧食公司以特權取得包裝設備,承辦軍糧業務,以每公斤27元收購再以47元轉賣,20年間累積獲利11億元。翁重鈞認為這些言論不實且損害其名譽,因此提起訴訟。
案件在一審及二審階段,法院均判決蔡易餘須賠償翁重鈞20萬元。然而,最高法院將案件發回更審後,高等法院更一審認定蔡易餘的言論有所依據,包括經濟部公司資料、法院刑事判決及農糧署契約文件等,且蔡易餘是基於善意對可受公評之事發表評論,因此改判免賠。
最高法院最終駁回翁重鈞的上訴,認為更一審判決沒有違誤法令,且已詳盡說明認定理由,使蔡易餘免賠判決確定,為這場長達9年的訴訟畫下句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