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擁有國立清華大學學士後法律系學歷的彰化陳姓男子,因失業且需扶養女兒而陷入財務困境。去年6月,他在臉書上看到貸款廣告後,將自己的銀行帳戶提供給自稱「黃經辦」的詐騙集團成員使用,並協助提款及購買遊戲點數,最終成為詐騙共犯。
根據判決書,陳男雖曾對「黃經辦」的身分產生懷疑,甚至要求見面確認,但為了獲得貸款機會,仍依照對方指示操作。這導致9名被害人共匯入58萬元遭詐騙,陳男因此被逮捕。在審理過程中,陳男辯稱「不知買點數是詐騙」,但法官認為,以其法律背景及多家銀行貸款經驗,理應熟悉金融流程,因此認定他具有「不確定故意」。
彰化地方法院近日審結此案,依詐欺及洗錢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1年,併科罰金5萬元。由於陳男已與其中7名被害人和解並完成賠償,且無前科並態度良好,法院決定給予3年緩刑,但須接受3場法治教育。
提醒民眾,防詐騙專線:165,報案專線: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