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白姓女子與男友交往兩年後,才發現對方已婚且有小孩,不僅遭受感情欺騙,還被對方妻子控告為小三並求償60萬元精神慰撫金。新北地院近日審理此案後,認定白女並非知情的第三者,判決她無須賠償。
根據判決書,葉姓女子與吳姓男子自2018年結婚並育有一子,婚姻關係仍持續中。白女與吳男於2023年開始交往,期間吳男從未透露自己已婚的事實,甚至將妻子與孩子的照片謊稱為「親姊姊與姪子」。直到2024年11月,白女在吳男手機中發現可疑照片,雖然吳男仍堅稱是姊姊,但不久後白女透過朋友得知吳男已婚並有孩子的真相。
法院調閱相關訊息紀錄發現,白女在得知真相後立即透過社交媒體聯繫葉女確認,並憤怒地傳訊給吳男:「你結婚?有小孩?哈哈哈…我給你兩小時出現在我面前處理這件事」,「想到你有老婆就很噁…」,顯示她對吳男隱瞞婚姻事實感到強烈憤怒與厭惡。
雖然吳男曾試探性地問白女「就算妳知道我有老婆小孩,還是想跟我在一起?」,白女一度回答「嗯」,但法院認為這只是她在震驚下的情緒性回應,並非表示願意當小三。事實上,白女在確認真相後立即與吳男分手,並搬離吳男租給她的房屋。
法院最終判決,白女從未得知吳男已婚,在得知實情後立刻斷絕關係,並無主觀上破壞他人家庭之故意或過失,因此無須承擔侵害配偶權之責任,判葉女敗訴並需負擔訴訟費用。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