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調查處新營站一名林姓調查官因涉嫌洩露個人資料並與案件當事人有不當金錢往來,已被台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台南地檢署先前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林員辦公室與住處執行搜索,並於連夜偵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
為避免消息外洩影響調查進程,檢方特別調動中機組成員支援搜索行動,全程低調進行,並查扣相關案證資料,以進一步釐清林員是否涉及不法情事。
台南地院針對羈押裁定提出三大理由:首先,根據證人證述及相關事證,林姓被告涉嫌違法蒐集利用他人個人資料、公務員洩漏應秘密訊息、財產來源不明及洗錢等罪,犯罪嫌疑重大;其次,被告供詞避重就輕且前後不一致,案件中尚有關係人未到案,且被告手機中部分對話紀錄已被刪除,顯示有滅證行為,因此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最後,考量被告身為執法公務員,理應廉潔自持,卻違法蒐集利用個資並洩漏秘密,且無法對異常增加的財產提出合理說明,犯罪情節嚴重,對社會造成危害。
基於上述理由,法院認為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較輕微措施不足以確保司法程序順利進行,因此裁定被告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