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卓榮泰17日舉行記者會,針對立法院日前通過特別條例中新增普發現金1萬元的爭議作出回應。他強調,此舉違反憲法第70條及預算法相關規定,在野黨不應規避法律條文。
卓榮泰表示,民國110年至113年的課稅收入實徵數雖較預算數多約1兆8707億元,但扣除給地方政府、移撥特種基金、還債及先前戰機與疫情特別預算等支出後,實際可用餘額僅剩4436億元。然而,立法院通過的特別預算版本納入普發現金後,金額達5450億元,預估需舉債約1014億元。
對於在野黨主張特別條例是法律案而非預算案,因此無違憲問題的說法,卓榮泰回應:「依憲法第70條與預算法91條規定,同時涵蓋法律案與預算案。」他提醒在野黨不要「像法盲一樣規避法律條文」,強調立法院增加大量行政支出卻未徵詢行政院意見,有違國家財政紀律。
卓榮泰解釋,他希望這2350億元能集中用於國家安全韌性裝備、無人載具、修整國軍設施、建糧倉及改善公共設施與避難處所等,而非舉債普發現金。他表示:「舉債普發現金1萬元,在我內心真的非常交戰。」
關於未來可能採取的救濟管道,卓榮泰表示,行政院過去已針對立法院多項不合法合憲的法案與預算有過救濟行為,未來將勇敢承擔憲法賦予行政院的憲政責任,「會照過去方式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