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某國立大學女研究生小美指控同學大雄在她酒醉時趁機性侵,並提出60萬元求償訴訟,但法院審理後認定並無性侵情事,最終駁回訴訟。
根據小美的指控,2022年11月27日深夜,她與同為研究所學生的大雄在學校實驗室飲酒聊天後,大雄趁她酒醉意識不清時,親吻她並進行不當身體接觸。雖然此案經檢察官不起訴處分,小美表示事後對男性產生恐懼,且因大雄對外談論此事,使她在校園內感受到異樣眼光,造成心理壓力。
大雄則辯稱,當時小美全程有明顯意識,且部分親密行為是小美主動發起。他否認曾對外散布相關言論,反而指出是小美將監視器畫面分享給他人。
法院調閱現場監視錄影發現,事發當晚小美步伐穩健,能自行行走,未呈現酒醉狀態。影像顯示兩人相互攙扶,小美右手勾住大雄肩膀,大雄左手環抱她腰部,共同走向電梯,未見小美有因酒醉而無法表達意願的情形。
事後大雄傳訊息給小美,內容包括「你先摸我那的」、「我脫我的褲子讓你直接摸,然後才脫你的」等語,法官認為從監視器畫面及後續互動來看,難以認定當時存在違反意願或乘機性交的情況,因此判決駁回小美的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