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竹東警分局表示,一名吳姓男子日前駕車行經竹東鎮和江街路口時,因疑似未注意前方路況,追撞一輛由官姓男子駕駛的轎車,導致兩人受傷。然而,吳男在肇事後竟棄車徒步逃離現場,直到警方通知後才到案說明。
警方指出,肇事原因初步判斷為吳男未留意前方路口狀況,但相關責任仍在調查中。由於吳男涉及肇事逃逸,案件已依違反刑法肇事逃逸罪函送新竹地方檢察署偵辦。
竹東警分局提醒,依法規定車禍發生後雙方都應停留現場處理,肇事逃逸屬公訴罪,若造成傷亡,最重可處7年徒刑。警方呼籲民眾切勿因一時衝動而逃逸,以免承擔更嚴重的法律責任與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