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表示,針對媒體報導傑青團(台灣高校傑出青年赴大陸參訪團)招攬台灣大專生赴陸交流並安排統戰活動一事,教育部青年署正在調查傑青會與中國大陸方面的合作關係。若經查證確實違反兩岸條例規定,將處以新台幣10萬元至50萬元罰鍰,並可能按次連續處罰。
根據教育部的說明,傑青會合作的北京中華中山文化交流協會是由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民革)中央委員會主辦。陸委會已將民革列為「具政治性之機關(構)、團體」,而該協會作為民革實際控制人事及業務的附隨組織,同樣應被視為具政治性團體。
依據兩岸條例規定,台灣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與中國大陸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進行任何形式的合作。
針對大專生暑假期間赴陸交流,教育部提醒,陸委會已於6月將中國大陸及港澳地區旅遊警示調升為「橙色」燈號。教育部也已通知各校注意赴陸交流可能存在的風險及人身安全問題。
教育部強調,自108年起已建立「赴陸教育交流活動登錄平台」,各校以學校名義組團赴陸進行學生教育交流,或協助公告陸方活動訊息,均應在平台登錄。學生請假參加校內外機構、社團或民間組織辦理的赴陸交流活動,也應在平台填報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