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於14日正式發布服務業、運輸業、醫院及大專校院四類溫室氣體盤查作業指引,旨在協助今年新納管的盤查對象執行相關作業。環境部計劃舉辦一系列輔導說明會,並將於今年9月開放申報系統試行填報。
今年3月4日,環境部公告「事業應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將高耗能的服務業、運輸業、醫療機構、大專校院及製造業納入管理範圍。為協助這些預估溫室氣體排放量在1萬至2.5萬噸之間的事業單位,環境部不僅制定了行業專屬盤查指引,還在「事業溫室氣體排放量資訊平台」提供簡易試算工具,幫助業者透過年度用電量及用油量等數據,快速估算約80%至90%的溫室氣體排放量。
環境部已與台電公司達成協議,若業者提供授權書,未來可直接在資訊平台查詢電號用電量,進一步簡化盤查流程。考量各行業特性差異,如服務業多分店經營、運輸業以車隊油料使用為主、醫院可能使用特殊溫室氣體、大專校院擁有多樣研究實驗室等,環境部分別制定了四類行業別盤查指引。在編撰過程中,環境部廣泛徵詢各界意見,並為服務業提供百貨、旅館、便利商店、超市、量販店、資訊服務及電信業等範本供參考。
環境部將從7月中旬起與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合作舉辦輔導說明會,9月進行申報系統試行填報,確保所有納管事業能在明年4月30日前完成今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的盤查登錄。環境部強調,碳盤查是減碳的基石,也是落實排放管理與減碳措施的重要基礎。本次擴大盤查對象採「3不1沒有」原則:不會麻煩、不用委外、不須查驗、沒有要收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