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因涉及京華城弊案,目前因腎臟感染黴菌在台大醫院戒護住院治療中。台北地院今日裁定沈慶京可以自己名義提出1億元保證金,並覓得具相當資力者提出2億元書面保證後,准予停止羈押,同時必須配戴電子腳環及隨身攜帶個案手機進行雙重科技監控。對此裁定,台北地檢署表示尊重。
北檢指出,考量沈慶京目前的健康狀況,經法官審酌專業醫療機構就醫建議,以及看守所人力難以負荷戒護就醫等因素,並參採檢察官意見,除對沈施以電子科技設備監控外,也禁止沈不當接觸同案被告及證人。
沈慶京的律師日前聲請因病具保停押,法官要求保金須高於先前的1億元,並須提出保證人出具保證書。辯方曾表示沈慶京被銀行抽銀根,且無法找到願意擔任保證人的朋友,同時希望採用「個案手機」定時報到方式,而非全時貼身的電子監控裝置。
然而,法院最終裁定沈慶京必須提出1億元保證金及2億元書面保證,並同時配戴電子腳環及隨身攜帶個案手機。此外,沈慶京被限制住居於台北市大安區,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且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