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民進黨立委李坤城的領銜人宋建樑,今年4月因涉及死亡連署被新北地檢署約談時,身著共產黨毛服並配戴納粹「卐」符號臂章,同時舉納粹敬禮手勢引發爭議。此舉不僅在台灣社會引起譴責,更引來國際關注,德國在台協會及以色列駐台代表均公開表達強烈不滿。
事件發生於4月15日晚間10時許,宋建樑抵達新北地檢署時,除了穿著特殊服裝及配戴納粹標誌外,還手持希特勒著作《我的奮鬥》,並高喊「Sieg Heil」(勝利萬歲)等納粹口號。警方認為其行為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6款「蒙面偽裝或以其他方法驚嚇他人」之規定,因此將案件移送法院裁處。
然而,法官審理後認為,儘管宋建樑確實有上述行為,但並未做出任何實質驚嚇他人的行動,且無其他證據足以證明其有「蒙面偽裝或以其他方法驚嚇他人」的行為,因此裁定不予處罰。此判決引發社會各界對於納粹象徵在公共場合使用的法律界限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