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調查大同公司前團隊涉嫌掏空案件,於7月9日凌晨訊後,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嫌,裁定大同前董事長林郭文艷以2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檢調發現,大同舊團隊疑似在2019年至2020年間,於市場派入主前,與蘇勒德策略公司、蘇勒德國際公司及文妍國際行銷公司簽訂數十份不實契約,包括廣告行銷、技術顧問及媒體公關等服務,藉此將資金從大同公司挪出,最終流向林郭等人實質控制的帳戶,涉嫌掏空公司上億元。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郭建鈺昨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兵分十路搜索相關處所,並約談林郭文艷等人。同案被告中,大同前法務處長趙安以50萬元交保;蘇勒德策略公司及蘇勒德國際公司負責人方詳棋以30萬元交保;文妍國際行銷公司實際負責人羅玟芳及登記負責人吳智琪各以20萬元交保。
值得注意的是,林郭文艷的丈夫、大同前董事長林蔚山因挪用大同資金17億元挹注個人投資的通達國際公司,已於2019年6月入監服刑,目前仍在執行8年刑期。林郭文艷則於2019年2月接任大同董事長,直到2020年10月市場派在臨時股東會勝出入主後轉為榮譽董事長,並於2021年10月解除職銜。
本案檢方將朝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非常規交易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持續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