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員山鄉公所於2020年初舉辦「水啦員山鼠光燦爛」燈節活動,卻因迎賓牌樓設置不當而釀成悲劇。2020年1月26日晚間7時許,該牌樓在瞬間風勢下傾倒,造成5人受傷,其中一名鄭姓婦人嚴重受創,其母更因傷重不治。
根據法院調查,事發當時迎賓拱門僅以簡易繩索固定,且門架包覆未開洞布及外掛大型看板增加了受風面積,無法抵抗風力而倒塌。現場也未設置任何警告標示,導致鄭婦與其母誤以為燈節已開放而入場參觀。
鄭姓婦人因此事故造成腰、胸椎多處移位骨折,脊髓嚴重受損,並有神經性膀胱及多處骨折,成為重度身心障礙者,需終身聘請看護照顧。高等法院審理後認定,員山鄉公所及承包廠商天地匯國際公司等8名被告對公共設施的設置與管理有所欠缺,維持一審判決,判令被告方連帶賠償鄭婦2342萬餘元。
法院在判決中特別考量了鄭婦因事故成為重度身障者,生活無法自理需全天候看護,且尚有40.65年餘命,勞動力損失達8成等因素,做出上述國家賠償判決。此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