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一名鄭姓老翁自1972年起未具醫師資格卻從事醫療行為,長達50餘年之久,直到2024年12月因遭人檢舉才被查獲。苗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判處鄭翁有期徒刑9個月,緩刑3年,並須向公庫支付93萬元,同時必須接受法治教育課程2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據了解,鄭翁最初在其住處附近的分駐所旁開始非法行醫,後來搬遷繼續營業。他以開立口服藥劑1日份70元、打針200元、施打點滴600元等方式收費。去年底,警方與苗栗縣政府衛生局人員前往鄭翁住處查緝,當場查獲大量藥品、各種功效的注射液及針頭等證據,鄭翁對違反醫師法的行為供認不諱。
苗栗檢方依據相關資料,估算鄭翁非法行醫期間所得為93萬元。法院判決鄭翁必須在判決確定後2年內向公庫繳納這筆金額,並接受法治教育,期間接受保護管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