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對結縭42年的夫妻因長期婚姻失和,近日經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判決准予離婚。根據法院調查,雙方已分居近10年,婚姻關係難以挽回。
據判決書指出,丈夫控訴妻子具有極端控制慾,不僅在夫妻爭執時刻意打開房門讓子女聽聞,甚至在半夜強迫已成年的子女起床旁聽爭吵。子女在庭上證實,若不聽從母親要求前往父母房間旁聽爭吵,母親會不斷敲門催促。此外,妻子還堅持家中兩台洗衣機中一台專供自己使用,並掌控全家人的證件,曾在丈夫出國前直到登機時間臨近才交出護照。
妻子則辯稱,婚姻破裂主因是丈夫多次外遇,並曾威脅若不離婚就不給生活費及住所。女兒也證實曾聽聞母親在父親外出時指責其「去找小三」。
本案去年經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一審判決准予離婚,妻子不服上訴至二審,但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為雙方婚姻已無改善希望,且雙方均有可歸責之處,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