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演員朴敘俊在與京畿道驪州餐廳老闆的肖像權侵害訴訟中獲勝,法院判決對方賠償500萬韓元(約新台幣10.6萬元)。然而,這場勝訴卻引來大量網路惡評,讓事件持續發酵。
事件源於《金秘書為何那樣》劇中,朴敘俊在某餐廳享用醬蟹的場景被該餐廳老闆擅自製成宣傳布條,並加上「朴敘俊也讚不絕口的美食店」等誤導性文字,使消費者誤以為這是演員本人推薦的餐廳。
朴敘俊的經紀公司表示,自2019年起已多次要求餐廳撤下未經授權的宣傳物,但對方要麼撤下後再掛上,要麼完全不回應,最終不得不訴諸法律途徑。雖然外界傳聞朴敘俊索賠60億韓元(約台幣1.2億),但實際上經紀公司僅請求6000萬韓元(約127萬台幣)的賠償,而法院考量餐廳經營規模後,判決賠償金額為500萬韓元。
令人遺憾的是,儘管朴敘俊忍受了長達6年的肖像權侵害,部分網友不但不理解,反而在社群媒體和網路論壇上發表惡意評論,對他造成二次傷害。
面對這種情況,朴敘俊的經紀公司已發表聲明,表示將對侵犯藝人肖像權與人格權的行為採取嚴正法律行動,不會考慮和解,將依法追究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