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最高法院今日對演員劉亞仁的毒品案作出最終裁決,維持二審判決,處以1年有期徒刑、緩刑2年,並罰款200萬韓元(約新台幣4.5萬元)。此判決已正式定讞。
劉亞仁被控在2020年至2022年間多次非法使用麻醉劑丙泊酚(Propofol),使用次數高達181次。此外,他在2021年5月至2022年8月期間,以他人名義非法取得兩種類型共1100多錠安眠藥,並於2023年1月在美國吸食大麻,同時涉嫌教唆他人吸食。
關於劉亞仁在接受搜查初期涉嫌要求友人刪除電話內容等湮滅證據的指控,最高法院同樣維持了無罪判決。
去年9月的一審判決中,劉亞仁被判處1年有期徒刑、200萬韓元罰金及150多萬追繳款。今年2月的二審中,法院考慮到劉亞仁長期受失眠及憂鬱症困擾,且目前已大幅減少對藥物的依賴,並承諾不再犯同樣錯誤,因此給予減輕刑罰,判處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