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選舉委員會宣布,首波罷免案將於7月26日投票,包括24位國民黨立委與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中選會特別提醒,罷免活動期間自7月16日至25日,在此期間每天上午7時前或晚間10時後不得進行公開罷免活動,但不妨礙居民生活或社會安寧的活動不受限制,如網路或媒體播送的罷免宣傳廣告。
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自7月16日起至投票截止前,任何人不得散布、評論罷免民調。投票日當天(7月26日)凌晨0時起,各類媒體包括報紙、雜誌、廣播電視、網路等均不得刊登任何支持或反對罷免的宣傳廣告。
關於民調發布,中選會表示,自罷免案宣告成立至投票日前10天所發布的罷免民調資料,必須載明調查單位、主持人、辦理時間、抽樣方式、母體數、樣本數、誤差值及經費來源等資訊,但領銜人或被罷免人自行推估的資料不在此限。
中選會也指出,廣播電視可有償提供時段供罷免案領銜人或被罷免人進行宣傳,但公共廣播電視台及非營利的廣播電視不得播送支持或反對罷免的宣傳廣告。所有媒體刊登的罷免廣告必須敘明刊播者、出資者及其他相關資訊,且不得接受外國、大陸與港澳相關個人或機構的委託刊播。
此外,中選會強調,罷免言論不得煽惑他人犯內亂罪或外患罪、煽惑他人以暴動破壞社會秩序,或觸犯其他刑法規定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