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今(3日)對陳佩琪控告許富舜、鄭淑心誹謗案做出不起訴處分。檢方認為兩人所述內容尚有事實依據,不構成誹謗罪。
今年初,醫師許富舜在臉書發文表示,他在2014年協助柯文哲建置線上政治獻金系統時,曾親眼見到政治獻金被帶回家。同時,鄭淑心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提到,她所募集的款項都親自交給陳佩琪,且有人反映當時捐款未拿到收據。陳佩琪因此控告兩人涉嫌加重誹謗。
檢方調查發現,許富舜的說法與「翻轉選戰的流浪狗團隊」一書中的記載相符,可認為是親身見聞而非虛構。而曾協助柯文哲募款的蔡姓證人也證實,確實有將募得現金直接交給陳佩琪的情況。此外,關於未收到政治獻金收據的說法,史書華過去在媒體採訪中確實提過此事。
檢方認為,兩人的言論均基於親身經歷或有所依據的事實,且無證據顯示他們具有明知或重大輕率的惡意,因此做出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