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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菱傳媒》獨家揭露已婚明星檢察官遭檢舉網路約炮 北檢祭警告行政懲處【菱傳媒】
2025-07-02 17:32 記者 / 吳政峰
原文網址:《菱傳媒》獨家揭露已婚明星檢察官遭檢舉網路約炮 北檢祭警告行政懲處【菱傳媒】
《菱傳媒》昨(1日)獨家報導台北地檢署一名李姓檢察官遭檢舉網路約炮,北檢隨即召開職務評定審議會議處,會末認定李檢傳送不當訊息,有損檢察官尊嚴,確有違失,但未達情節重大,同日決議祭出「警告」行政處分,未移付懲戒。
《菱傳媒》昨報導,法務部長鄭銘謙的部長信箱2星期前收到一封黑函,指控今年有望升任主任的李檢網路約炮,行為不檢。重視檢察官品格的鄭銘謙獲悉後非常重視,即發交北檢調查。北檢原定2日召開職評會查處,但因消息曝光,緊急提前至1日開會。
北檢調查後指出,6月19日收受法務部檢察司書函轉交下匿名檢舉人信件後,20日旋即分案並指派主任檢察官對李檢進行行政調查,釐清事實,查明有無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等情事。6月24日再度收受檢察司書函轉交下同一來源電子郵件的匿名檢舉人信件,併同前案處理。
北檢 6 月 23 日通知李檢於6月25日進行訪談,李檢主動於6月24日提出其與LINE對象A女間的對話紀錄供調查,並於6月25日完成訪談。
李檢具檢察官身分,且屬有配偶之人,2025年2月初經由交友軟體結識真實身分不明的A女,卻於4月26日、4月29日、4月30日,以LINE通訊軟體傳送「Motel很好玩」、「那等下跟我去開房間」等,客觀上足使瀏覽之人認為李檢於婚姻存續中對A女做出性暗示的訊息。
北檢表示,《檢察官倫理規範》第5條明文規定「檢察官應廉潔自持,謹言慎行,致力於維護其職位榮譽及尊嚴,不得利用其職務或名銜,為自己或第三人謀取不當財物、利益」,李檢確有傳送部分不當訊息給A女之事實,客觀上有已婚還對其他女性性暗示的行為。
北檢認定,李檢身為檢察官本應謹言慎行,致力於維護其職位榮譽及尊嚴,卻傳送不當訊息予A女,行為外觀已足以引起客觀第三人對於檢察官職位榮譽及尊嚴之疑慮,而有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第5條之情事。
北檢說明,檢察官職務評定審議會1日召開審議會,審議結果認李檢確有違失行為,應予行政監督處分,決議依《法官法》第95條第2款予李檢警告之處分。
案發後,李檢已表明不再參選主任,甚至一度傳出有意離職的消息,而今北檢認定他的違失情節未達重大,而給予警告處分,未移付懲戒,李檢未來的動向為何,目前混沌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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