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田姓軍官在受邀至上司家中餐敘後,因酒後失態,兩度闖入上司未滿14歲女兒的臥室並實施性侵,橋頭地方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判處他7年10月有期徒刑。
根據判決書記載,2024年5月10日晚間7點多,田姓軍官前往高雄市左營區上司家中參加餐敘。隔日凌晨1點30分左右,他闖入上司女兒的臥室,先是撫摸對方胸部及腹部等處,隨後又再次返回臥室,對被害人實施強制性交。
案件經上司報警處理後,左營警分局傳喚田男到案說明並製作筆錄,隨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其函送橋頭地檢署偵辦起訴。田男的辯護律師表示,當事人已坦承犯行,平日素行良好,只是因酒後衝動及對被害人的愛慕而觸法,並願意進行賠償,請求法院從輕量刑。
橋頭地院審理後認為,田男利用受邀至上司住處餐敘的機會,酒後兩度侵犯未成年被害人,且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因此判處有期徒刑7年10月,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