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大溪一起震驚社會的縱火案,二審法院於日前宣判,維持一審20年有期徒刑的判決。2022年2月,28歲鄧姓女子因與32歲游姓女伴侶感情糾紛,在對方母女熟睡時潑灑汽油並引火,導致游女3歲女兒不幸喪生。
根據檢方起訴,鄧女與游女於2020年9月開始交往並同居。2022年底,游女與前男友廖某重新聯繫並允許其探視女兒,引發鄧女強烈不滿。鄧女曾揚言「要燒死你全家」,並在當月底購買汽油藏於儲藏室,威脅「要把你家炸了」。
2023年2月7日上午9點多,在游女要求分手並要鄧女搬離住處後,鄧女趁游母女熟睡時實施縱火。火勢迅速蔓延,游女雖衝到浴室自救,但在試圖救女時遭鄧女阻攔。3歲女童全身90%面積燒傷,最終因嚴重燒灼傷不治身亡,游女則身受重傷。
一審桃園地院國民法官審理後,依家暴殺人罪判處鄧女20年有期徒刑,另依恐嚇罪判處拘役59日。案件上訴二審時,鄧女撤回上訴並表示「心悅誠服」接受一審判決,並在庭上哽咽表示願承擔一切責任。高院於2日宣判,駁回檢方上訴,維持原判20年有期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