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軍人待遇條例修正案,總統府於6月27日正式公告修正條文,國防部於今日表示,此次修法預計每年將增加約新台幣300億元的人事待遇費用,並將依法研議各項加給的實施細節及納入預算編列。
根據修正後的條例,國軍志願役每月加給將提高至3萬元,較現行的1萬3000元至1萬5000元增加約1萬餘元。此外,義務役現役軍人的待遇總額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法」所定的最低工資,目前義務役二兵每月薪資為2萬2000元。
在今日的例行記者會上,國防部資源司簡任視察盧星廷強調,國防部將依法行政,並作為行政院執政團隊的一員,依照行政院指導執行相關政策。資源司財務資源處長高志雄少將補充說明,國防部正與行政院主計總處研議各項加給細節,完成後將納入預算編列。
針對待遇調整是否有助於提升招募成效,國防部政務辦公室主任兼發言人孫立方中將表示,總統賴清德已重申政府對官兵福利待遇的重視,包括4月1日調整志願役加給、提升戰鬥部隊加給,以及7月起實施的登機優惠措施等。孫立方指出,今年的招募、留營情況較去年有所改善,這不僅歸功於福利待遇的提升,也與國軍推動的人性化管理及實戰化訓練有關,使官兵感受到在部隊服役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