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近日公布「113年度國民法官問卷調查結果報告」,調查顯示國民法官及備位國民法官參與審判後,願意再次擔任的比率高達95.3%,而參審後信任司法的比率更上升至98.7%,展現國民法官制度的正面成效。
本次調查規模較往年大幅擴增,涵蓋63件國民參與審判案件,調查對象包括3618名候選國民法官、378名國民法官及179名備位國民法官,總計回收6932份有效問卷。調查結果顯示,國民法官在參與審判前已有89.8%表示信任司法,參與後此比率更提升至98.7%。
在參與程序的整體評價方面,國民法官與備位國民法官對選任、審理及評議程序表示「良好」的比率均超過9成,其中對終局評議的滿意度更高達99.2%。在審理過程中,對爭點說明、證據調查程序及法律概念的理解度分別達98.7%、98.8%及97.6%,顯示專業法律資訊的傳達相當成功。
值得注意的是,國民法官對參與審判的各項顧慮在參與後均呈現下降趨勢,顯示制度配套措施日益完備。不過,國民法官仍高度關注個人資料保護與人身安全保障等保護措施。
司法院指出,雖然113年度案件量增加且案件性質更為複雜,國民法官認為案件「複雜」的比率略增至37.0%,但理解爭點、證據調查及法律概念的比率反而較前一年度提升。這反映審、檢、辯三方對國民法官制度的運作日益熟練,使國民法官能有效掌握案件核心。國民法官對法官、檢察官及辯護人的整體評價「良好」比率分別高達99.2%、98.4%及88.3%。
整體而言,113年度國民法官制度運作已趨於成熟,在審、檢、辯三方徹底落實爭點整理並進行集中、迅速的證據調查及辯論下,國民法官均能有效參與審判過程,獲得良好的審理及評議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