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宣布,自114年7月1日起,生育津貼申請資格將從設籍滿1年縮短為10個月,並特別為早產兒家庭增設彈性條款,允許依預產期推算設籍時間,確保其領取權益不受影響。
目前高雄市每胎發放新台幣3萬元生育津貼,此次修法主要考量懷孕週期實際需求,並全面保障育齡家庭權益。社會局表示,新制將確保更多家庭能順利領取生育津貼,尤其避免早產兒家庭因設籍時間不足而喪失申請資格。
高雄市府採「津貼補助」與「完善托育服務」雙軌並行策略,民眾可依需求二擇一。除了3萬元現金津貼外,新生兒家庭也可選擇等值的坐月子到宅服務,依胎次分別提供120小時(3萬元)、160小時(4萬元)或240小時(6萬元)服務。特別的是,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等經濟弱勢產婦可同時領取生育津貼及坐月子到宅服務補助。
在托育資源方面,高雄市公共托嬰機構已達66處,預計115年將增至85處,並在多處社會住宅規劃增設公托機構。市府也推動多項友善育兒措施,包括全國首創免費坐月子到宅服務、小夜型定點居家托育及24小時臨托服務,目前已設置28處臨托服務據點及24處親子館。
此外,高雄市也配置2輛育兒資源車,為大岡山、大旗山地區提供定點定時或社區預約育兒巡迴服務,讓家長能就近選擇彈性、多元托育服務,減輕育兒負擔,打造高雄成為適合養育孩子的幸福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