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岡山區一間資源回收廠今天清晨發生火警,堆置的廢塑膠起火燃燒。高雄市環保局表示,將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及廢棄物清理法對業者開罰,最高可裁處新台幣800萬元罰鍰。
高雄市消防局表示,今日清晨4時59分接獲岡山區友情路一處鐵皮建物火警通報,隨即出動24輛消防車、47名消防人員前往救援。現場為開放式資源回收廠,主要燃燒物為回收塑膠等雜物。消防人員於5時35分控制火勢,並在6時2分完全撲滅,所幸無人員受傷或受困。
環保局調查發現,該處為已停業工廠,堆置的廢塑膠引發火警,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規定,將裁處10萬元至500萬元罰鍰。此外,環保局調閱火警期間周邊微型感測器數據,發現岡山區、橋頭區等下風處在5時36分至5時47分出現PM2.5濃度短暫高值達47.9μg/m3,隨後隨火勢控制逐漸下降至環境平均濃度13.5μg/m3,其他地區空氣品質未受影響。
環保局指出,雖然火災造成短暫空氣污染,但當天擴散條件良好,PM2.5濃度已恢復正常水平。橋頭空品測站維持在「綠色良好」至「黃色普通」等級,顯示空氣品質未因火災而嚴重惡化。
災後稽查還發現,該處廢塑膠露天貯存未符合設施標準規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將裁處6000元至300萬元罰鍰。環保局追查發現,承租廠房經營資源回收的業者在民國110年曾有3次違反廢清法的紀錄,當時裁罰總金額為1萬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