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男子阿熊(化名)透過性交易認識女子小花(化名),借給對方10萬多元並約定以性交易方式還債。然而,當小花向銀行借款一次性還清欠款後,兩人卻因債務清償問題發生爭執,阿熊隨後假冒律師身分,強迫小花發生性關係,最終被法院判處10年有期徒刑。
根據判決書,阿熊於2022年9月透過性交易認識小花,之後陸續借出共計10萬4,000元給對方,雙方約定以性交易方式還款。2023年6月,小花向銀行借款還清欠款,但雙方對債務清償問題產生爭執。阿熊隨後恐嚇小花,威脅要將性交抵債事件告知其家人,並假冒律師身分,要求小花再支付30萬元債務及違約金,否則將提出民刑事追訴。
在恐懼下,小花被迫屈從阿熊的要求,甚至被要求接受「開發」及拍攝照片與影片等條件。在被迫發生三次關係後,小花忍無可忍向警方報案,揭發阿熊的不法行為。
阿熊辯稱每次性行為都取得小花同意,並否認有恐嚇行為,聲稱肉償是小花主動提出的還款方式。然而,台中地院法官不採信其說法,依三項對被害人為錄影犯強制性交罪,分別判處9年、9年及8年6個月有期徒刑,合併執行10年。此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