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今日三讀通過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確立法庭直播相關規定。此修法由台灣民眾黨提出,在藍白陣營人數優勢下順利過關,法律審將採「原則公開、例外不公開」,事實審則採「原則不公開、例外公開」的模式。
民進黨對此修法表達強烈不滿,立委吳思瑤指出直播不等於真相,法庭也非公審秀場。民進黨團反對此次「急就章式」的修法,並質疑這是藍白政治交易,以「法庭直播」換取「藍白合救罷免」。民進黨立委陳培瑜更憂心,在缺乏相關檢核下架機制的情況下,若影片被濫用可能導致當事人權益受損。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則在社群媒體回應,要找回人民對司法的信任,必須針對人民詬病的問題進行改革,而法庭審理的公眾監督正是關鍵之一。他形容此次修法為「千年暗室,一燈即明」,是台灣邁向更透明司法的重要一步。
民眾黨也在官方社群平台表示,民進黨將法庭直播解讀為「審判秀場化」是輕視人民智慧,並忽視社會對司法透明的期待。民眾黨強調,此次修法使台灣距離更公開透明、更進步友善人民的司法系統,真正跨越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