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朝野黨團27日就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進行協商,該草案涉及法庭直播相關規定。民眾黨團主張推動法庭直播,但司法院與民進黨團持反對立場,經過約一小時討論仍無法達成共識,立法院長韓國瑜最終裁示將案件送交院會處理。
民眾黨團所提草案主要依據總統府司改國是會議於106年的決議,建議法律審言詞辯論全面直播,並研議特定事實審案件直播。該草案提出法律審應採「原則公開、例外不公開」,事實審則採「原則不公開、例外公開」的方式進行公開播送。
司法院副秘書長王梅英在協商中表達反對立場,認為修法可能侵害公眾審判權及基本權,並指出專家學者討論後認為「法庭直播弊端大於利益」。法務部次長黃世杰則表示支持司法院立場,擔憂修法恐有害公平審判原則。
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強調,司法權行使應接受社會公眾監督,此修法是讓「陽光照進法院」的理性第一步。然而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批評此案未經委員會審查即逕付二讀,未尊重委員會中心主義,並指這是為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量身打造,意在打亂法院審查程序。
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羅智強則認為此法案可作為提振司法公信力的契機,並提出直播與延遲直播兩種方式,呼籲不要低估人民的理性。
經過約60分鐘討論無果後,韓國瑜裁示送院會處理,並依照先前朝野共識,將於當天下午5時表決保留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