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今日針對2019年錢櫃擬併購好樂迪案中的內線交易情形,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起訴好樂迪董事長顏瓊章、錢櫃榮譽運營長榮建勳等5人。檢調查出,這5人在併購案公開前,利用職務之便提前獲知消息並進行股票交易。
據調查,2018年12月初,錢櫃董事長練台生與好樂迪董事長顏瓊章決定啟動合併案。顏瓊章、榮建勳、好樂迪監察人陳美純、財務部經理林秀娟及專員吳家茹5人,因職務關係事先得知合併消息,並於2019年1月至2月間提前買賣相關股票。
檢方指出,顏瓊章賣出錢櫃股票378張,擬制性虧損1238萬多元;榮建勳賣出錢櫃股票1張,擬制性虧損2萬2000元;林秀娟買進好樂迪股票3張,擬制性獲利1萬5131元;吳家茹買賣好樂迪股票,實際獲利3819元;陳美純則在買賣好樂迪及錢櫃股票後,總計擬制性獲利約5.9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錢櫃此次併購案最終被公平會否決。公平會認為,兩家業者為視聽歌唱服務市場前兩大業者,在雙北、桃竹地區市占率達6至7成,合併後市占率將達45%,具市場主導力量,可能嚴重影響市場競爭,因此禁止結合。這已是錢櫃第四度嘗試併購好樂迪失敗,先前在2007年、2008年及2009年的申請均被否決。
檢方表示,5名被告均已認罪並繳回犯罪所得,因此請法院依法減輕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