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新北市孫姓男子因假冒販售周杰倫演唱會門票,詐騙10名被害人共計51萬3千元,日前遭新竹地方法院依詐欺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併科罰金20萬元,緩刑5年,並須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
據調查,孫男明知自己並無2024年12月5日至8日周杰倫演唱會門票,且無法履行出票承諾,卻於去年9月初以需收受母親匯款為由,向友人借用銀行帳戶。隨後在10月中旬至11月間,透過Instagram帳號「nzrviiq」發布虛假訊息,宣稱有不同價位的演唱會門票可供購買,並找網友協助轉發,再以LINE帳號「Mio」與被害人聯繫,誘使被害人轉帳購票,其中一名被害人就被騙走28萬元。
法院認為,孫男利用網路散布虛假訊息,貪圖私利而犯詐欺取財罪,不僅侵害被害人財產權益,也危害社會秩序。考量被告年紀尚輕卻選擇不正當途徑獲利,行為實屬不當,但審理過程中被告坦承犯行,且已全數賠償被害人並繳回部分犯罪所得,因此做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