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警方於25日中午12時36分接獲民眾報案,指稱在雲林地方法院前有男子攔車並做出挑釁行為。警方迅速派員前往現場處理,發現事件涉及一對正在爭執的情侶。
經初步調查,這對情侶為31歲江姓男子與29歲廖姓女子。兩人因爭吵在路邊發生肢體拉扯,隨後江男情緒失控,衝至馬路中央攔阻過往車輛,並指著自己胸口做出「來撞我」的挑釁手勢,甚至敲打車輛引擎蓋。
警方到場後將兩人帶回派出所進行偵訊,並依規定進行家庭暴力通報。虎尾派出所所長吳俊麟表示,目前正在調查江男的攔車行為是否構成強制罪,關鍵在於其行為是否達到強暴或脅迫的程度。若攔車者透過暴力或威脅方式迫使車輛停下,即使未達目的,也可能已觸犯強制罪,最終認定將由檢察官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