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報導 - 一名男子發現妻子小鳳(化名)與阿哲(化名)發生婚外情,憤而向法院提出訴訟。根據法院判決書顯示,小鳳與阿哲在2021年5月至2023年12月期間保持不正當關係,並多次傳送親密訊息。
更令人震驚的是,小鳳將與阿哲的13次性行為詳細記錄在個人行事曆上。這些不當行為發生的地點甚至包括夫妻共同的住所,兩人還曾在2023年11月一同外出旅遊。
丈夫認為這些行為嚴重侵害了他的配偶權,因此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阿哲賠償100萬元。被告阿哲雖經法院合法通知,但未出席言詞辯論,也未提出任何書面聲明。
新北地方法院法官審理後認定,阿哲明知小鳳已婚仍與其發生不正當關係,確實構成侵權行為。考量雙方財產、收入及家庭狀況等因素,法院最終判決阿哲應賠償30萬元。此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