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資料庫業者法源資訊公司指控七法公司(Lawsnote)非法擷取其資料庫內容用於商業營利,侵害著作權。新北地院近日對此案作出判決,七法公司共同創辦人郭榮彥及謝復雅分別被判處四年及二年有期徒刑,並與七法公司共同連帶賠償法源公司高達1億545萬餘元,此賠償金額在國內外類似案件中實屬罕見。
成立於1991年的法源資訊公司長期致力於法學資料庫的建置,其「法源法學資料查詢系統」被廣泛應用於司法機關及企業。而七法公司則於2016年創立,提供線上法學搜尋服務,客戶包括多家金融機構。法源公司認為七法公司資料庫中大量內容直接複製自其法學資料庫,侵害了其編輯著作權。
此案始於2021年,新北地檢署調查發現七法公司利用爬蟲技術自動化擷取法源法律網的資料,並將內容重製至硬碟等載體供客戶使用。檢方指出,七法的行為已構成著作權法中「意圖銷售而擅自重製他人著作財產權」及刑法「無故取得他人電腦電磁紀錄」。儘管兩位創辦人辯稱僅進行簡單的文字與符號編輯,未構成侵權,但法院認為此說法不足以成立。
新北地院審理此案歷時三年,最終判決七法公司的行為屬剽竊他人著作權,且用於營利,情節重大。除判刑外,法源公司提出的全額賠償請求也獲得法院支持。對於判決結果,法源公司表示尊重法院裁定,而七法公司截至報導截稿前尚未作出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