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暑假出遊旺季來臨,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特別提醒民眾,從國外購買的食品、藥品、醫療器材及化粧品僅限自用,若轉售可能觸法。根據食藥署統計,自2021年至今已查獲781件未經輸入查驗即販售的食品案件,其中744件已裁處罰鍰共計2045萬元,單筆最高罰款達20萬元。
在藥品違規方面,2023年查獲1363家網路賣家違規販售藥品,超過七成為無照賣家;2024年雖有下降趨勢,仍有913家違規,其中732家無照經營。醫療器材方面,2023年查獲363件違規案件,2024年則有334件,均已移交地方衛生局依法處理。
食藥署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專委楊怡真指出,近期常見民眾從國外攜回除毛儀、血壓計及低周波治療器電極貼片等產品後違規轉售。依據不同法規,違規販售食品可依「食安法」處以3萬至300萬元罰鍰;藥品依「藥事法」可處3萬至200萬元罰鍰,情節嚴重者最高可判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可併科最高5000萬元罰金;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可處3萬至100萬元罰鍰;違反「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則可處1萬至100萬元罰鍰。
食藥署特別提醒民眾入境攜帶各類產品的限量規定:
食品方面:錠狀、膠囊狀食品每種最多12瓶,總量不超過36瓶;一般食品總價值不超過1000美元、總重量6公斤內。
藥品方面:非處方藥每種最多12瓶,總量不超過36瓶;處方藥無處方箋者限2個月用量,有處方箋者最多6個月用量;管制藥品必須持醫師處方,最多6個月用量,且不得郵寄。
醫療器材:以半年用量為限,包括OK繃60片、液體OK繃4條、棉棒200支、衛生套60個、衛生棉條120個、日拋隱形眼鏡每種度數60片(限同品牌,最多2種度數)、矯正鏡片1副、醫用口罩250片。
化粧品:須符合海關入境報驗規定,特別注意玻璃安瓿包裝的化粧品須事先申請核准,否則禁止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