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賀瓏為回應與Albee的情感爭議,公開已故前女友「天殘」的遺書內容,此舉不僅引發同行妍霏的遺憾表態,更在社會上掀起巨大爭議。一方面有聲音批評此舉「不尊重死者」、「消費亡者情感」,另一方面也有支持者認為賀瓏只是在還原事實、捍衛個人名譽。然而,這起事件已超越單純的感情糾紛,涉及死者隱私權、著作權、遺族意願與公眾期待等多重法律爭議,直接挑戰社會倫理底線。
從法律角度分析,雖然台灣法律中並無明確的「死者隱私權」保障條款,但若遺書內容涉及在世第三人的私人事務,仍可能觸犯《民法》第195條關於名譽與人格權的侵害規定。此外,若遺書被視為具原創性的文字作品,依據《著作權法》,其財產權在作者死亡後50年內屬於合法繼承人所有。因此,賀瓏若未經天殘家屬同意便公開遺書,即使出於自清動機,也可能面臨法律風險,引發個人表達自由與逝者權益保護之間的衝突。
從倫理層面來看,賀瓏公開遺書的行為是否構成對逝者的不尊重,或是否將亡者言論工具化作為自我辯護的手段,同樣引起社會關注。據了解,天殘家屬似乎未事先知情,引發公眾對「是否取得家屬同意」的質疑;然而也有觀點認為,若遺書本身就是為了向外界表達心聲,則公開或許反而符合逝者意願。這場爭議凸顯了個人情感表達自由與社會倫理底線之間的模糊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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