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今日宣布,將依法廢止高雄大樹區和山太陽光電廠的施工許可,原因是該光電廠違法施工且未落實水土保持計畫,已遭撤銷水保工程許可。經濟部強調,水土保持是施工許可證的必要條件,呼籲光電業者不要存有僥倖心態。
經濟部官員補充說明,目前收到的水保廢止命令是針對2期水保計畫,因此施工許可證將配合部分廢止。由於此案籌設許可已經失效,施工許可遭廢除後,業者也不能再次申請施工許可證。
高雄市長陳其邁表示,市府已於昨日去函經濟部能源署,要求盡速撤銷和山光電的籌設和施工許可,並希望國土署能撤銷原來的土地編定。
經濟部能源署指出,該光電廠因在未核准區域進行施工,已被裁罰150萬元。此外,因地表裸露與水土流失違反水保法,未落實水土保持計畫,被廢除水保工程許可。能源署強調絕不允許任何違規行為,將杜絕業者投機取巧的心態。
為建立光電友善環境並加速審查速度,經濟部已跨部會建立資訊透明專區及與地方政府合作建立光電跨域廉政合作平台,透過跨部會合作解決通案性議題,並協助業者落實法規遵循,以維護在地居民生活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