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眾議院於23日無異議通過「不歧視台灣法案」(Taiwan Non-Discrimination Act),該法案明確指示美國應積極運用其影響力,大力支持台灣加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此法案由共和黨籍議員金映玉(Young Kim)與民主黨籍議員葛林(Al Green)共同提出,旨在確保台灣能夠參與IMF的經濟監督、獲得技術協助,並使台灣人員有資格在IMF任職。
金映玉議員在表決前強調,中國持續阻撓台灣參與IMF等國際組織,因為中方深知金融安全與軍事安全同等重要。她警告,國防專家已指出中國可能透過提高關稅、操縱股市或凍結銀行轉帳等手段破壞台灣的金融體系。若台灣能加入IMF,將獲得強化金融韌性及抵禦中國經濟脅迫的重要資源。
值得注意的是,台灣曾是IMF的創始會員之一,但在1971年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後仍保有會籍約9年,直到1980年4月中國入會後才被迫退出。法案文本列舉台灣應加入IMF的多項理由,包括台灣已是世界貿易組織(WTO)、亞洲開發銀行(ADB)及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的成員,且根據美國財政部2020年1月的報告,台灣持有4719億美元外匯存底,超過印度、韓國、巴西等主要經濟體。
法案還特別指出,雖然過去有說法認為參與IMF的先決條件是必須為聯合國會員,但科索沃於2009年成功加入IMF與世界銀行的案例證明這並非絕對條件。前IMF法律部主任高德(Joseph Gold)的研究也表明,IMF實務上避免將「獨立性」與「主權」作為評判成員資格的標準。
「不歧視台灣法案」通過眾議院後,尚需經參議院通過文字一致的版本,並由總統簽署才能正式生效。目前參議院外交委員會已於本月初通過對案,待送交全院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