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新竹縣竹北市的吳姓男子,婚姻期間不僅有私生女被妻子包容領養,還在中國外派期間與二奶生子。更糟的是,他返台後誤信外匯黃金投資,被詐騙集團騙走4800萬元。在與結縭35年的妻子離婚後,他又向前妻提告要求分配剩餘財產1000萬元,但新竹地院認為雙方離婚時已協議互相拋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因此駁回了他的訴求。
根據法院調查,2022年11月起,詐騙集團透過LINE以假投資真詐財的手法誘騙吳男,導致他陸續轉帳及面交鉅額款項。吳男表示,他原本是為規劃家庭未來生活而進行國際外匯市場的黃金買賣投資,並提領約4800萬元作為家庭支出,後來才發現無法提領所謂的獲利金額,意識到自己遭到詐騙。
事發後,吳男的妻子和子女對他極為憤怒,並於2023年6月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吳男聲稱因畢生積蓄被騙而身心俱疲,擔心親友責備才同意離婚。由於婚後未約定夫妻財產制,他提告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要求前妻給付1000萬元。
前妻林女則表示,吳男婚後即有婚外情並生有私生女,她在2005年才認領該名私生女。之後吳男因工作外派至中國,又與二奶發展婚外情並育有子女,長年棄家不顧。林女強調,離婚協議書已明確載明雙方放棄所有金錢請求權利,前夫如今只因欠有龐大債款才無端興訟。
法院最終認定,夫妻於離婚時已協議互相拋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因此駁回吳男的訴求。
提醒民眾,防詐騙專線:165,報案專線: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