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任7屆立委的林岱樺被檢調查出涉嫌詐領助理費,其中一名人頭助理的月薪高達21萬元,竟比林岱樺本人每月19萬元的立委薪資還高。
檢調調查發現,林岱樺擔任立委期間,立法院將公費助理的薪資從每月總額40萬元提高至47萬餘元,加班費也從每月8萬餘元增至9萬4千餘元。林岱樺被指控「領好領滿」,並利用人頭詐領這些費用。
案件源於2021年林岱樺遭人檢舉疑似不法收受政治獻金,檢調在追查服務處金流時意外發現此案外案。去年高雄地檢署檢察長黃元冠上任後,指派兩位主任檢察官重啟調查,使案件有了新突破。
檢調的首個突破口是林岱樺的表哥駱和明,他曾清楚表示自己從未擔任過林的公費助理,只是依林父要求提供個人帳戶及身分證。經查,駱和明從2011年5月至2015年4月,共詐領319萬餘元。
另一名人頭助理王瓊翎(林岱樺大弟媳)的情況更為誇張,其月薪從6萬多元忽高忽低,2023年7月甚至高達21萬4千多元。面對指控,林岱樺否認涉案,聲稱家人無條件支援她的選戰,但因無法解釋虛報薪水的原因,只將責任推給二弟林岱融,這成為檢調認定她犯罪的重要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