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第六選舉區(大安)藍委羅智強罷免案已公告成案,但雙方對連署不合格率的認知存在明顯差異。羅智強在社群媒體發文指出,罷羅連署不符規定佔比高達11%,並質疑31名藍委無效、違規連署份數超過15萬份的情況下,檢方為何不對民進黨採取行動。
對此,罷免團體「大安強強滾」強烈反駁,表示二階實質不合格率僅2.25%,遠低於平均值5.46%,這反而體現了他們精準、專業且高效的公民行動。罷團認為羅智強的言論是在誤導大眾、混淆視聽。
「大安強強滾」進一步解釋,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一階提議人不得作為二階連署人。然而,由於無法預知哪些提議書會被送出,因此罷團會建議支持者即使在一階已簽名,二階仍需再次簽署,若出現重複情況,選委會會在查核過程中自動剔除。罷團表示,這是為了彌補因提議人與連署人可能重複、地址書寫不完整或字跡潦草等因素帶來的剔除風險。
雙方計算方式存在差異。罷團採用的計算公式為:二階連署實質不合格率=(不符規定-提議人數)÷連署人數,即(4012-3210)÷35661=2.25%。而羅智強則可能直接以不符規定數除以連署總數計算:4012÷3566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