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今日表示,針對金門與廈門間檳榔嶼海域存在的數十公頃未經核准蚵架問題,將由台灣方面自行拆除,而非允許中國漁民進入處理。此決定是在政院召開多次會議後做出的結論,但仍需與金門縣政府持續協商。
根據海巡署金馬澎分署資料,金門縣政府於民國96年及100年核准金門檳榔嶼海域牡蠣養殖區,每次核准面積僅2公頃,但實際養殖範圍曾擴大至172.51公頃,目前仍有72.38公頃的違法養殖區域。這些區域據報導是由金門與中國業者合資架設,且中國漁船與廈門漁民經常越界協助採蚵。
行政院政務委員林明昕在記者會中強調,讓中國漁民拆除並非正確做法。他表示,此事涉及當初開放合法養殖的金門縣民權益,因此需要與金門縣府達成共識。未來拆除後,政院將討論預防措施,確保在合法範圍內由金門漁民進行養殖,避免以合法掩護非法的情況再度發生。
農業部漁業署養殖漁業組長陳文深表示,行政院將輔導金門縣政府協助漁民登記,落實追蹤追溯管理。同時,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指出,面對中共公務船或民船不斷利用灰色手段襲擾與挑戰台灣海域執法的情況,海巡署會持續將外島與離島列為執勤重點,並調派船艦做適當因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