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黃姓女子經營乾燥蔬菜貿易,作為統一企業的供應商,因2022年新冠疫情期間中國多地封城,導致無法從原定供應商取得足夠貨源。為維持供貨,她轉向非統一認可的中國廠商進貨,並偽造產品來源標籤,從中獲利626萬元,最終被法院依偽造文書罪判處10個月有期徒刑。
根據判決書,黃女公司主要經營乾燥蔬菜銷售業務。2022年中國因疫情實施封城措施,使她無法從統一企業認可的「興化市聯發食品有限公司」及「雲南龍雲大有實業有限公司」等二階供應商購得充足的乾燥蔬菜原料。為解決供貨問題,她轉向非核准名單內的中國廠商採購脫水胡蘿蔔、青蔥及辣椒圈等產品。
調查顯示,黃女將這批未經檢驗的乾燥蔬菜更換標籤,冒用先前已通過檢驗的乾燥高麗菜合格證號,再供貨給統一企業製成各類食品銷售。據估計,約有4萬5810公斤未經檢驗的中國乾燥蔬菜已被消費者食用。所幸高雄和台南衛生局後續抽驗及統一企業自行檢測留存樣本,均未發現不符合法規的農藥殘留。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黃女已坦承犯行並與統一企業達成和解。法官考量她並非為掩飾輸入對人體有害的食品而偽造文件,且未對消費者健康造成重大威脅,因此依行使變造準公文書罪判處10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