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議員盧崑福於質詢中揭露台南市480件「小二甲」光電案件爭議,並出示南市經發局公文,質疑市府違反中央規定,為特定光電業者延長收件期限達3年之久。
針對此質疑,台南市經發局回應表示,這480件光電案件目前均「未取得電業執照」,相關業者尚未獲得發電收益。市府強調將秉持「尊重司法、行政中立」的立場,全力配合司法調查並依法究責。
經發局進一步說明,這些案件是依據農業部109年修改的「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及經濟部能源署110年決議的「6.5GW達標計畫三種樣態」進行審查。市府於112年3月公告不再受理小二甲相關案件申請,並於同年7月31日起完全停止受理。
台南市法制處則表示,小二甲審查原則為中央訂定的全國一致性規範,目前學界與實務界對於相關審查標準是否違反「法律保留原則」尚無一致看法,因此市府不宜未審先判。
市府重申,推動綠電是國家永續發展目標,將嚴格把關、加強稽查,並全力配合司法機關調查,依法處理任何不法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