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方法院今日審理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貪案件,法院勘驗2017年「華亞二期開發相關事宜研商會議」錄音檔。鄭文燦被控於桃園市長任內收受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地主賄賂500萬元,去年遭桃園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檢方求刑12年。
庭審中,鄭文燦強烈否認與林口工五重劃區建廠管理委員會前主委廖俊松及其子廖力廷有任何對價關係。他表示自己從未在任何場合與廖氏父子討論金錢問題,也未曾承諾為9.12公頃爭議土地變更尋求解套方案,更未要求市府向行政院發函將該土地免除區段徵收改採市地重劃。
鄭文燦的辯護律師質疑,若真有對價關係,為何廖俊松父子在會議後8個多月才「丟錢」,而非隔天或隔週?律師還指出檢方偵查中的勘驗筆錄有明顯缺失,刻意忽略會議中其他市府公務員的存在,試圖營造三人密會的場景。
檢方則反駁表示,偵查過程中從未刻意隱瞞任何與案情相關事證,僅是因涉及他人隱私或與案情無關細節而有所省略。檢方堅持鄭文燦的職務行為與500萬元賄款間存在對價關係,構成犯罪,並希望案件能儘快進入審理程序,以釐清雙方的對價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