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經營科技公司的蘇姓男子,被控在自家臥室暗藏無線攝影機,未經同意錄下前女友及另一名女子的私密畫面,目前已遭士林地檢署依妨害性隱私罪起訴。
據調查,蘇男於2023年間在台北市大同區住處臥室安裝隱藏式攝影設備,偷錄前女友小愛(化名)的4段私密影像,以及另一名女子安妮(化名)的裸露及睡姿畫面共4張。小愛發現可能遭偷拍後報警,警方持搜索票查扣蘇男的筆記型電腦與無線攝影機記憶卡,經鑑識確認存有相關影像。
蘇男來自富裕家庭,父母擁有多處台北市房產,他本人主修資訊工程,創立公司承接政府機關資安標案,客戶包括氣象署、關務署等單位,近年更拓展至高端跑車輪胎銷售業務。
面對指控,蘇男辯稱攝影機是在自己房間內安裝,不構成偷拍,但檢方認為其行為具持續性且出於單一犯意,構成「接續犯」,因此將兩部分行為合併起訴,並依法請求沒收存有偷拍影像的電子設備。至於強制性交等罪嫌,因證據不足而獲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