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執委會最新分析顯示,歐盟成員國計劃將核能裝置容量從目前的98 GW提升至2050年的109 GW,這項擴建計畫預計需投入2410億歐元(約新台幣8.2兆元)資金。其中2050億歐元將用於新建核電廠,另外360億歐元則用於延長現有核反應爐的使用壽命。
根據歐盟執委會13日公布的核能投資需求分析草案,歐盟亟需建立新的融資工具,以降低民間投資者的風險負擔。鑑於歐洲近期多項核能計畫普遍超出預算並面臨長期延宕,執委會警告,若這些核能項目延後5年實施,預估到2050年將額外增加450億歐元成本。
目前歐盟24%的電力來自核能發電,但成員國對於是否應推廣核電來達成減碳目標長期存在分歧。法國將核能視為主要電力來源,而德國在總理梅爾茨上任前,過去幾屆內閣一直持反對立場。由於立場不一,歐盟能源政策向來未針對核能提供獎勵或設定目標,預算也不支持新建核電廠。
此次草案顯示,歐盟執委會與歐洲投資銀行將啟動一項5億歐元的購電協議試辦計畫,核能項目將符合申請資格,這標誌著歐盟核能政策可能出現重大轉變。整體投資計畫將由公家與民間共同負擔,以確保歐盟能源轉型目標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