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綽號「海王」的潘姓男子,因積欠白牌車司機賴男萬元車資,竟反過來誣陷賴男欠下賭債,並夥同多名共犯將賴男圍住、毆打及囚禁,甚至用空氣槍抵住賴男嘴巴恐嚇,最終勒索得手30萬元。法院審理後,判處潘男11年2月徒刑,共犯廖男則被判處3年8月。
根據調查,賴男曾多次駕駛白牌車載送潘男前往台北、彰化等地,但潘男積欠車資1萬7千元遲遲不付。潘男不僅不還錢,還找來廖男與4名未成年小弟,假稱要還車資將賴男約出,在河堤處誣指賴男欠下300萬賭債。當賴男反駁時,潘男指揮小弟毆打賴男,甚至有人邊打邊威脅說:「反正我們未滿18歲,殺人也不會怎麼樣。」潘男更拿出空氣槍抵住賴男嘴巴恐嚇。
在暴力威脅下,賴男被迫承認欠債。隨後,潘男等人將賴男銬上手銬,用童軍繩控制並載往大坑山區一處空屋囚禁。潘男強迫賴男轉帳4萬8千元後仍不滿足,又將賴男轉移至他處繼續囚禁毆打,要求籌措300萬元。最終,賴男表示最多只能籌到20至25萬元,由其妹婿出面支付26萬元後,賴男才被釋放。
法院審理時,潘男辯稱賴男欠他賭債,但法院發現潘男在警詢、偵訊時從未提及此事,直到審理期間才突然提出,且說法反覆無常。法院也質疑,若真是討債,為何要將款項分給與案件無關的少年共犯?最終法院認定潘男等人是誣指賴男欠債,以暴力手段侵害被害人身體自由,惡行重大,依強盜擄人勒贖罪判處潘男11年2月徒刑,共犯廖男則因強盜未遂罪判處3年8月,其餘未成年共犯則由少年法庭審理中。